高悬“再监督”利剑,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
今年5月,南平市某市直单位因推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“1+X”专项督查不力受到通报批评。此前,福建省组织开展“1+X”专项督查机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,检查组发现该单位未根据自身职责开展监督检查,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也未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。
在推进“1+X”专项督查中,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“监督的再监督”,强化监督执纪问责。一方面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,督促职能部门开展检查,并针对移交的疑似问题线索,建立快速查处联动机制;另一方面,对工作薄弱的地区和部门,进行“点穴式”督导,对工作不扎实、措施不力、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部门进行约谈、通报。
今年以来,省直相关职能部门在已出台的37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配套制度的基础上,做好“立、改、废”工作,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。比如,省财政厅按照“零增长”原则,对省级部门“三公”经费预算进行审核和控制;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对省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用标准、酒水使用等普遍关注的问题作出明确规定。
为推动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,今年4月,福建省纪委印发《关于进一步推动“1+X”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》,建立健全定期会商研究、强化联动督查、规范线索移交、强化问责追责等工作机制,推动专项督查工作常态化、制度化。